同意通卡服务协议
通卡服务协议
一、通卡会员服务协议内容
通卡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卡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通卡服务。为获得本服务,服务使用人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服务使用人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或开始使用通卡服务即表示本人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会员、通卡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卡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通卡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协议中另有定义,下列词语均应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1、通卡:通卡公司拥有的商业品牌,应用于在通卡联盟内各商业机构之间实现客户资源共享,并共同向会员提供消费优惠的服务项目。
2、通卡联盟商户:加入通卡联盟的商业机构。
3、通卡用户:同意接受通卡服务内容的消费者,包括:A、同意接受通卡联盟商户赠送的通卡积分的消费者;B、同意接受通卡联盟商户赠送的通卡积分的商家通卡联名卡会
员等。
4、会员:在通卡公司或通卡公司授权单位指定渠道注册成功的通卡用户。
5、通卡平台:通卡公司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实现通卡服务内容的软硬件系统。
6、通卡积分:通卡积分是计算会员购买通卡联盟商户的产品或服务时的交易额及获取消费优惠的工具。
第二条 会员权利、义务
1、权利
1.1 会员在通卡联盟商户处消费,可以获得公告的积分奖励或享受通卡持卡人优惠折扣服务,但若该会员以积分结算,则不能获得积分奖励。
1.2 会员可以在部分通卡联盟商户处以积分计算全部或部分交易款项。现金由会员直接交付通卡联盟商户。
1.3 会员结算完毕后(通卡积分结算款项除外),可以要求通卡联盟商户就现金结算部分开具发票。
1.4 持卡人承担通卡卡片及其密码的保管责任。
1.5 持卡人对其提供的会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任何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服务差错,通卡发行单位和通卡公司都不负责。
1.6 会员对通卡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件进行咨询或投诉。
1.7 会员可以通过网上或客服办理卡的挂失。挂失后原卡上的积分作废,通卡公司在补办的新卡上保留原来剩余的积分。
1.8 会员有权通过通卡网站查询交易信息。
2、义务
2.1 会员使用通卡服务应提供相关资料。会员应保证所填写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因会员提供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由会员承担。
2.2 会员使用网上服务应直接登录通卡网站;拨打咨询电话应直接拨打通卡公司客服电话。
2.3 会员必须妥善保管本人卡号、密码,并对通过以上信息完成的交易负责。
2.4 会员在使用通卡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注册信息如有更改,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办妥上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会员承担。
2.5 通卡积分不能兑换现金,会员无权要求把通卡积分兑换成现金。
2.6 会员不得以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给通卡联盟商户的款项。
2.7 会员以积分结算后,必须在交易明细小票上签字。
2.8 会员不得有意诋毁、损害通卡公司声誉或恶意攻击通卡系统。
2.9 会员长期不使用通卡服务,应主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2.10 会员在享用通卡公司各项服务的同时,同意接受通卡公司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第三条 通卡公司权利、义务
1、权利
1.1通卡公司有权根据会员资信情况,决定是否受理会员的注册申请。
1.2通卡公司有权制定通卡服务收费标准,并在网站等场所进行公布。
1.3通卡公司有权对通卡平台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1.4会员存在不遵守通卡公司有关业务规定或存在恶意操作、诋毁、损害通卡公司声誉等情况的,通卡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对会员的服务,并保留追究该会员责任的权利。会员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的,通卡公司将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停止为其服务。
1.5通卡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通卡公司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会员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会员继续享用通卡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1.6会员长期不使用通卡服务,通卡公司有权撤销会员的帐号。
1.7通卡公司保留向会员收取通卡使用年费,并对不能按时交纳年费的会员停止提供通卡服务的权利。
1.8如果会员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通卡公司保留结束会员使用通卡服务资格的权利。
1.9通卡公司有权给会员提供各类信息服务。
2、义务
2.1通卡公司承诺通卡积分永久有效,但因通卡公司与通卡联盟商户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造成商家发放的通卡积分无法使用的问题,通卡公司不负责任。对于该等情况下通卡积分的解决办法,详情参照通卡公司或发放该等商家名称通卡积分的通卡联盟商户的公告。
2.2通卡公司不会在未经合法会员授权时公开、编辑或透露其资料,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或通卡公司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会员资料是必须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六种
情况:
2.2.1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之目的向相关单位提供个人资料;
2.2.2遵从通卡产品服务程序;
2.2.3保持维护通卡公司的商标所有权;
2.2.4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会员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2.2.5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
2.2.6持卡人使用某商业机构与通卡公司合作向该机构的会员发放的会员卡进行消费时,根据该商业机构与其会员达成的服务协议,该商业机构有可能通过通卡公司获得持有人的持卡消费记录。
2.3在通卡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通卡公司负责及时向会员提供查询交易记录、积分余额、账户状态等服务。
第四条 退货交易
1、参考通卡联盟商户以及通卡公司有关规定,对于本协议项下会员进行交易时出现的,由于通卡联盟商户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缺货、无法运货、迟延发货、货物和/或商品质量缺陷等)导致会员要求退款时,会员必须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处理:
1.1整单退货
1.1.1对于会员采用整单现金支付的,该会员必须凭原交易明细小票到该通卡联盟商户处登记必要信息并在通卡公司提供的标准退货凭据上签字,然后方可与该通卡联盟商户进行退货交易。通卡联盟商户就会员实际支付的现金部分退还该会员相对应的现金。
1.1.2对于会员整单使用通卡积分支付的,该会员必须凭原交易明细小票到该通卡联盟商户处登记必要信息并在通卡公司提供的标准退货凭据上签字。通卡联盟商户直接通过通卡平台上的积分退款管理系统处理退款,退还该会员相对应的通卡积分,通卡积分不能兑换现金。
1.1.3对于会员采用部分现金部分积分支付要求整单退货的,该会员必须凭原交易明细小票到该通卡联盟商户处登记必要信息并在通卡公司提供的标准退货凭据上签字。通卡联盟商户就会员实际支付的现金部分和积分部分退还该会员相对应的现金和通卡积分,通卡积分不能兑换现金。
1.2部分退货
1.2.1对于整单使用现金支付的会员要求部分退货的,该会员必须凭原交易明细小票到该通卡联盟商户处登记必要信息并在通卡公司提供的标准退货凭据上签字。通卡联盟商户就所退货物的现金支付部分退还该会员现金。
1.2.2对于整单使用积分支付的会员要求部分退货的,该会员必须凭原交易明细小票到该通卡联盟商户处登记必要信息并在通卡公司提供的标准退货凭据上签字。通卡联盟商户就所退货物的积分支付部分退还该会员通卡积分,通卡积分不能兑换现金。
1.2.3对于会员采用部分现金部分积分支付要求部分退货的,该会员必须凭原交易明细小票到该通卡联盟商户处登记必要信息并在通卡公司提供的标准退货凭据上签字。通卡联盟商户按比例,就所退货物对应的价款,退还该会员相对应的现金及通卡积分,通卡积分不能兑换现金。现金及积分的具体退还比例以通卡联盟商户及通卡公司的相关规定
为准。
2、退货期限以通卡联盟商户及通卡公司相关规定为准。
第五条 协议的效力和生效
1、通卡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属于通卡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严格按照已发布的公司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执行。会员通过完成注册程序或会员自第一次使用通卡或商家(通卡网上公布的通卡联盟商户)通卡联名卡时生效,即表示会员与通卡公司达成协议并接受所有的服务条款及内容。
2、若会员注册后又办理注册卡片更换,与原注册卡相关的服务事项自动转至新卡,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六条 协议的中止和终止
1、通卡公司提供的通卡服务如因通卡(账户)因挂失等原因不能使用,相关服务自动中止。会员注册卡(账户)状态恢复正常时,通卡公司重新提供相应服务。
2、在会员违反本协议规定或其他通卡公司业务规定的情况下,通卡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在出现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未涉及的部分,均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由通卡公司制定、修改和解释。修改时将在通卡网站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5日后生效,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会员不接受该修改,可在公告期间内按通卡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销户手续。超过公告期间仍未办理销户手续的,视为持卡人接受本协议的修改。
二、隐私保护规则
本隐私保护规则是用户协议的一部分,并受该协议的条款制约。
1、通卡公司不会在未经合法用户授权时公开、编辑或透露其资料,除非有法律要求或通卡公司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用户资料是必须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六种情况:
a)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之目的向相关单位提供个人资料;
b)遵从通卡产品服务程序;
c)保持维护通卡公司的商标所有权;
d)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e)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
2、持卡人使用某商业机构与通卡公司合作向该机构的会员发放的会员卡进行消费时,根据该商业机构与其会员达成的服务协议,该商业机构有可能通过通卡公司获得持有人的持卡消费记录。
3、在通卡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通卡公司负责及时向通卡会员提供查询交易记录、积分余额、账户状态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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